一、员工过错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追偿吗
员工因为自身的过错给单位带来了损失,一般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是故意的或者有重大过失,让单位遭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那单位就有权利让劳动者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不过,单位得证明损失确实存在,并且这个损失和员工的过错之间是有因果关系的,而且追偿的范围只能是以实际损失为界限。
在进行追偿的时候,单位要按照合法、合理的原则来,不能让员工承担过度的赔偿责任。
同时,单位也应该留意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里清楚地规定好员工的赔偿责任以及追偿的方式,这样就能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要是单位和员工在追偿的事情上没办法达成一致,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二、单位追偿有过错员工损失有啥法律依据
单位追偿有过错员工损失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表明若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单位受损,单位有追偿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总之,单位向有过错员工追偿需符合法定情形与程序。
三、单位追偿员工过错损失有哪些法律依据
单位追偿员工过错损失有以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单位追偿需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且要有明确的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同时遵循法定程序与合理范围。
在探讨员工过错造成损失单位是否可以追偿的问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比如,单位追偿的范围该如何界定,是仅限于直接损失,还是也涵盖间接损失?另外,若员工对单位的追偿存在异议,又该通过怎样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在员工过错造成损失情境下常遇到的复杂情况。倘若你对员工过错造成损失单位追偿的范围界定、员工异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疑问,无需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为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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