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了由谁来偿还
当夫妻共同债务其中一方不幸离世时,一般来讲,这债务就得由另一方来负责偿还。
要是那离世的一方还有些遗产在,那就得用这些遗产的实际价值作为界限去清偿债务。
继承人,只要是在继承遗产的那个范围内,就有责任去偿还债务;要是他们选择放弃继承,那自然就不用承担这债务。
比如说,有一对夫妻,他们共同的债务是50万元,结果其中一方去世后,留下了价值30万元的遗产。
这样的话,另一方就得先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先把20万元的债务给还了,剩下的30万元债务,就由继承人在他们继承的30万元遗产范围内去偿还。
要是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那这30万元的债务也就跟他们没啥关系,不用他们来承担。
总之,在处理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把各种情况都考虑周全,得综合着看遗产的价值到底是多少,还有继承人到底是什么态度等等这些因素,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到底由谁来承担债务,以及承担债务的范围到底是多大。
二、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清偿有何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死亡,并不导致共同债务消灭。
首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其次,若遗产已被分割,那么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即先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中属于其应承担的部分,超出遗产范围的,继承人无义务清偿,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总之,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既要遵循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也要结合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
三、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怎样认定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在一方死亡后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即使一方死亡,这些债务性质不变。比如,夫妻共同贷款购房所欠的房贷,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开销(如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等)以个人名义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
另外,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总之,认定时需综合考虑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等因素。
当探讨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了由谁来偿还这一问题时,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关注。比如,在世的一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使一方离世,债权人仍可要求其偿还全部债务。同时,若夫妻有共同财产,在偿还债务时需先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属于死者的部分用于偿债。要是您对夫妻共同债务在一方死亡后的具体偿还方式、共同财产分割偿债的具体操作等存在疑问,不用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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