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的问题有哪些
违约金存在着这么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来说违约金的约定标准,这必须得在合同里面清清楚楚地约定好。
要是约定得过高或者过低,到了打官司的时候那可就有可能被调整。
接着,违约金还有它的性质,一般能分成补偿性和惩罚性这两种。
大部分的合同所约定的都是补偿性的违约金,不过,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合同,它们约定的可能就是惩罚性的违约金。
然后,违约金的支付条件也很重要,得明明白白地规定好在什么样的违约情形下才需要支付违约金,可不能模模糊糊的,不然就很容易引发争议。
再说说违约金和实际损失的关系,如果违约金比实际损失低了,那当事人就可以请求法院给增加一下;要是违约金过高了,又可以请求法院适当给减少一点。
总而言之,在约定违约金的时候,一定要做到明确、合理,可别因为约定得不清楚而引发那些麻烦的法律纠纷。
二、违约金数额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违约金数额有如下规则:首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通常,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总之,违约金数额既要尊重当事人的约定,也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三、违约金数额法律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在我国,违约金数额的规定如下:
首先,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通常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在探讨违约金的问题有哪些时,我们不能忽视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点。比如违约金的调整规则,当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以平衡双方利益。还有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在合同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一项。要是你在违约金的调整幅度、定金与违约金如何抉择等方面存在疑问,不必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详细且精准的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