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打官司实在没钱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5-03-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遭遇逾期打官司却没钱,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符合条件可申请司法救助获资金减轻压力;与对方协商和解,避免诉讼,如采用分期付款解决纠纷;符合条件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法律服务;有可变现资产如房产,合法变现筹集诉讼资金。要积极行动解决诉讼资金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逾期打官司实在没钱怎么办

一、逾期打官司实在没钱怎么办

若遭遇逾期需打官司,而自身确实没有钱时,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

首先是申请司法救助:

倘若当事人符合相关条件,便可向法院提出申请。

比如确实没有经济能力去交纳诉讼费用等情况,经法院仔细审查并批准后,能获得一定的救助资金,以此减轻诉讼带来的经济压力。

其次可以与对方协商和解:

积极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交流,努力达成和解协议。

这样既能避免进入诉讼程序,又能减轻诉讼所带来的负担,例如采用分期付款等较为灵活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再者寻求法律援助:

要是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就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届时,会有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在法律层面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还可以考虑资产变现:

倘若拥有可变现的资产,像房产等,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变现操作,从而筹集到用于诉讼的资金。

总之,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全力争取解决诉讼资金的问题,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逾期打官司律师费怎么算出来的

逾期打官司的律师费计算通常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案件复杂程度:

简单案件,因其所需处理的事务相对较少,费用也就较低;

而复杂案件,由于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分析、研究和处理,所以费用会较高。

②律师的资历和经验:

资深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处理案件时往往更具优势,收费也可能高于新手律师。

③案件标的额:

标的额越大,意味着律师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去评估风险、制定策略等,相应地,律师费也会增加。

④地域差异: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律师行业状况不同,律师收费标准也可能有所差异。

一般来讲,律师费的计算方式有三种。

固定收费适用于简单案件,能让当事人提前知晓费用;

按小时收费适用于复杂或长期的案件,按实际工作时间计费;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则根据案件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具体的收费标准需与律师协商并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

三、逾期打官司律师费怎么算

一般来说,律师费的计算方式多样。

①主要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像案情的繁琐与否、涉及的法律关系的多少等;

还有律师的资历,资深律师与新手律师的收费标准可能不同;

以及工作量大小,案件的调查、准备材料等工作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

②若事先有约定,那就按约定的方式计算律师费。

若没约定,通常由委托人和律师协商来确定。

③常见的计算方式有固定金额,即无论案件结果如何,都收取固定的费用;

按比例收费,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来收取,比例大多在10%30%这个范围;

计时收费则是依据律师的工作时间,每小时收费标准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④如果逾期打官司,律师费的计算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调整,比如律师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处理案件等。

⑤总之,律师费的计算不是固定的,委托人要与律师充分沟通,清楚了解律师费的计算方式和金额。

当面临逾期打官司实在没钱的情况时,事情远比表面看上去复杂。除了当下资金短缺的困境,后续还可能面临诸多难题。比如,即便因没钱暂时无法履行判决,后续一旦有了经济能力,仍需继续执行,而且逾期未履行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迟延履行金。另外,在执行阶段,如果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虽可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随时会恢复执行。要是你对逾期打官司没钱的后续应对、迟延履行金计算等问题存在疑惑,别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逾期打官司实在没钱怎么办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6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2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8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35****891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23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78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逾期打官司实在没钱怎么办
47浏览 2025-01-27
欠条官司如何举证事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欠条官司如何举证事实问题解答如下, <br/>一、欠条官司举证事实<br/>所谓“欠条”其实质就是一种债权凭证,其功用只是证明债权存在。<br/>欠条上面有无约定还款日期。在约定还款日期内的受法律保护,应及时主张权利。约定不明的,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适用最长二十年保护时效的规定。过了诉讼时效的,不受法律保护。<br/>在民间借款纠纷中,借款期限约定不明包括: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或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对确定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按不同情形分别处理:<br/>1、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br/>2、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欠条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问题。<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之前,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br/>二、没有借条怎么打民间借贷官司<br/>甲与乙于2009年2月1日达成书面协议,由甲出借1万元给乙,借款期限为1个月,乙当场打下欠条一张给甲并交付给甲。由于甲当时没有现金,双方约定由甲于2009年2月2日将1万元款项交给乙。后甲于09年3月2日乙,请求乙履行还款义务。审理过程中,乙承认条子是自己打给甲的,但是甲当时没有支付现金,后来也没有支付自己任何款项;甲承认当时确实没有给乙1万元现金,但是自己已于09年2月2日从银行取出1万元给乙。双方对此事实均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据。<br/>经过审理,形成了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甲是本案件的债权人,本应为合同成立、生效以及支付给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现甲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支付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自然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观点二认为,如果本案严格依据民诉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一规则在本案中的运用忽视了举证责任转移的动态过程,势必产生个案不公。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以及相关民诉中举证责任转换规则的理论,将相关举证责任进行及时、合理的转换给债务人乙,如果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风险,应该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416浏览
网贷逾期了,实在没能力偿还,恐吓我要打通讯录等怎么办
10w+浏览2024-02-26
欠条官司怎么举证事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欠条官司怎么举证事实问题解答如下, <br/>一、欠条官司举证事实<br/>所谓“欠条”其实质就是一种债权凭证,其功用只是证明债权存在。<br/>欠条上面有无约定还款日期。在约定还款日期内的受法律保护,应及时主张权利。约定不明的,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适用最长二十年保护时效的规定。过了诉讼时效的,不受法律保护。<br/>在民间借款纠纷中,借款期限约定不明包括: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或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对确定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按不同情形分别处理:<br/>1、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br/>2、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欠条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问题。<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之前,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br/>二、没有借条怎么打民间借贷官司<br/>甲与乙于2009年2月1日达成书面协议,由甲出借1万元给乙,借款期限为1个月,乙当场打下欠条一张给甲并交付给甲。由于甲当时没有现金,双方约定由甲于2009年2月2日将1万元款项交给乙。后甲于09年3月2日乙,请求乙履行还款义务。审理过程中,乙承认条子是自己打给甲的,但是甲当时没有支付现金,后来也没有支付自己任何款项;甲承认当时确实没有给乙1万元现金,但是自己已于09年2月2日从银行取出1万元给乙。双方对此事实均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据。<br/>经过审理,形成了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甲是本案件的债权人,本应为合同成立、生效以及支付给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现甲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支付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自然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观点二认为,如果本案严格依据民诉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一规则在本案中的运用忽视了举证责任转移的动态过程,势必产生个案不公。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以及相关民诉中举证责任转换规则的理论,将相关举证责任进行及时、合理的转换给债务人乙,如果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风险,应该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415浏览
网贷逾期了,实在没能力偿还,恐吓我要打通讯录等如何办
9.2w浏览2024-02-25
欠条官司要如何举证事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欠条官司要如何举证事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一、欠条官司举证事实<br/>所谓“欠条”其实质就是一种债权凭证,其功用只是证明债权存在。<br/>欠条上面有无约定还款日期。在约定还款日期内的受法律保护,应及时主张权利。约定不明的,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适用最长二十年保护时效的规定。过了诉讼时效的,不受法律保护。<br/>在民间借款纠纷中,借款期限约定不明包括: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或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对确定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按不同情形分别处理:<br/>1、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br/>2、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欠条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问题。<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之前,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br/>二、没有借条怎么打民间借贷官司<br/>甲与乙于2009年2月1日达成书面协议,由甲出借1万元给乙,借款期限为1个月,乙当场打下欠条一张给甲并交付给甲。由于甲当时没有现金,双方约定由甲于2009年2月2日将1万元款项交给乙。后甲于09年3月2日乙,请求乙履行还款义务。审理过程中,乙承认条子是自己打给甲的,但是甲当时没有支付现金,后来也没有支付自己任何款项;甲承认当时确实没有给乙1万元现金,但是自己已于09年2月2日从银行取出1万元给乙。双方对此事实均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据。<br/>经过审理,形成了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甲是本案件的债权人,本应为合同成立、生效以及支付给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现甲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支付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自然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观点二认为,如果本案严格依据民诉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一规则在本案中的运用忽视了举证责任转移的动态过程,势必产生个案不公。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以及相关民诉中举证责任转换规则的理论,将相关举证责任进行及时、合理的转换给债务人乙,如果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风险,应该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370浏览
网贷逾期了,实在没能力偿还,恐吓我要打通讯录等怎么办
10w+浏览2024-02-29
网贷逾期了,实在没能力偿还,恐吓我要打通讯录等怎么样办
10w+浏览2024-02-19
法官如何根据证据判定事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法官怎样根据证据认定事实<br/>从本质上讲,法官审理案件,一是认定事实,二是适用法律。客观或比较客观地认定案件事实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而借以认定事实的根据则是证据。大家知道,诉讼所涉及或争议的事实,是过去已发生的客观事实。审理该案件的法官不可能事先介入或见证(如果法官事先介入或见证该案件,该法官就成为该案件的当事人或证人,不能参加该案件的审理工作),更不得事后凭空推断,只能而且必须凭借能够证明当时客观事实的一切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勘验笔录、鉴定结论、当事人的陈述等)来认定事实。<br/>以民事审判为例,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主要应由双方当事人提供。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以及举证责任,向法庭举证并进行质证。法官基于行使审判权的职能,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以及证据规则,进行法庭调查,发现、收集、审查和判断证据资料,以尽可能地查清客观事实,为适用法律和作出裁判做好准备。<br/>从上述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官查清案件事实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听取当事人举证、质证和发现、收集、审查、判断证据资料的过程。证据决定事实,事实决定法律适用,法律适用决定裁判,因此,法官审理案件必须遵循“以证据为基础”的客观规律。证据及有关制度对于认定案件事实乃至裁判具有极端的重要性,正如古语所云:“证据乃诉讼之王”。当代法学家对此也有精辟的概括和评价,“证据是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的核心和基础,更是实现司法公正,乃至法治的基石之一”(参见樊崇义主编《证据法学》说明,法律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br/>法官坚持“以证据为基础”的准则,是否意味着“没有证据就打不赢官司”?从一般意义上讲,没有证据一定打不赢官司。例如,某甲控告某乙,请求判令某乙归还其借款10万元;但某甲既没有人证,也没有书证(如借据等)。在此种情况下法官能支持某甲的请求吗?肯定不能!即使某甲在“客观”上确实借给某乙10万元,法官也不能判令某乙还款。可以设想,如果一个国家和社会允许并承认法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判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某义务,那么势必导致司法专横和司法,势必导致社会陷入混乱,势必会使国家丧失存在的基础,这是不尊重审判规律的必然逻辑结果。<br/>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证据也可能打赢官司。如,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原告是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的受案范围和受诉管辖,就必须受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只要对方当事人认可,就可以支持;或者根据法律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举证责任在对方当事人,只要对方当事人举证不能,也会给予支持。从本质上讲,法官认定这些案件事实时仍然坚持“以证据为基础”的准则,只不过证据是由对方当事人提供或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了举证不能的诉讼后果。<br/>二、证据的效力怎么认定<br/>刑事诉讼证据应具备的条件<br/>根据法律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br/>(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br/>(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br/>(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br/>《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br/>民事诉讼证据应具备的条件<br/>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br/>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br/>3.证据取得方法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br/>4:证据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
436浏览
网贷逾期了,实在没能力偿还,恐吓我要打通讯录等该怎样办
10w+浏览2024-02-26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逾期打官司实在没钱怎么办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80****132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1****88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861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