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撤销合同的效力问题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其效力问题主要包括:
合同成立:合同在形式上已经成立,具备合同的基本要素。
可撤销事由:存在法定的可撤销事由,如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
撤销权行使: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相对效力:仅在撤销权人与相对人之间产生效力,对善意第三人不发生效力。
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应根据情况恢复原状或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对方因合同而遭受的损失。
二、可撤销合同由谁撤销
可撤销合同可由撤销权人撤销。撤销权人通常为合同的受欺诈方、受胁迫方,或者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一方,以及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害方。这些当事人在法定的除斥期间内,有权以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合同。例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知晓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又如,合同在订立时明显对一方极为不利,使其遭受重大损失,该方也可行使撤销权。总之,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才能启动撤销合同的程序。
三、可撤销合同如何处理
可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在撤销权行使期间内,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一旦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合同自始无效;若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合同有效。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被撤销后,双方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探讨可撤销合同的效力问题有哪些时,我们不仅要了解其在被撤销前的有效状态以及撤销后的自始无效状态。还需知道,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而且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是您对可撤销合同撤销后的财产返还方式、赔偿范围界定等相关问题存在疑问,不用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