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问题上,通常会依据犯罪情节的程度予以裁量。情节较为轻微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承担相应罚金;如若情况严重侵犯人体健康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仍需缴纳罚金;对于造成人员死亡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即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同时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资产。
二、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的罚金如何判定
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的罚金判定,依据《刑法》规定。一般情形下,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罚金数额通常根据犯罪情节,如生产销售的数量、销售额、危害后果等综合判定。司法实践中,最低不少于一千元,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三、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有哪些从轻情节
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的从轻情节如下:
-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例如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交代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的全过程。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坦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积极退赃退赔:主动退回违法所得及相应财物,减少危害后果,法院量刑时会考虑从轻处理。
在探讨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是多少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除了基础的量刑标准,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涉及金额不同,量刑也会有所差异,大量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的惩处会更严厉。而且,如果该行为造成了严重的人身健康损害后果,量刑也会加重。倘若你正面临与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相关的实际问题,例如对量刑的具体计算方式、不同情节下的量刑幅度等存在疑问,不用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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