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失效怎么补救
判决书不存在“失效”这种说法。
要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有不同意见,就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寻求救济。
当事人要是觉得判决确实有错误,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是当事人一方人数很多,或者当事人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来审理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时间,是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要是有特殊情况,就得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那天起算,也是六个月内提出。
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核查,要是符合法定条件,就会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这个案件。
要是经过再审后还是维持原来的判决,那判决书就生效;要是改判了,就以新的判决为准。
二、判决书失效后重新起诉可行吗
判决书不存在“失效”一说。如果是裁判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那通常不能就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因新的事实、新的证据出现,导致原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有误,这种情况下可以再次起诉。例如,原案件审理时关键证据未出现,后来该证据出现且足以改变原判决结果,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新的诉讼。
另外,若原判决被依法撤销,此时诉讼回归未裁判状态,当事人可以重新起诉。当事人重新起诉要确保有正当理由、新情况或新证据,并且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规范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三、判决书失效后申请再审有啥条件
首先要明确,判决书不存在“失效”一说,通常是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此新证据必须是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但未发现,或原审庭审结束前虽已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的。
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基本事实指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
三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是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法院未调查收集的等多种法定情形。申请再审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流程。
当面临判决书失效怎么补救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知道,补救途径有多种,但后续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即便成功补救了判决书失效的问题,在执行阶段也可能遇到阻碍。若对方对新的有效判决书仍不履行义务,该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此外,若在补救过程中发现存在新的证据影响原判决结果,又该遵循怎样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这些都是判决书失效补救后的重要延伸问题。倘若你对判决书失效的补救办法、后续执行及新证据处理等方面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