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指的是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姻。
以下这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又跟其他人结婚。
2.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
3.未达到法定婚龄,男性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当事人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由当事人通过协议来处理;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一致,就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对于因重婚而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能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育的子女,适用本法中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无效婚姻该如何申请解除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申请解除无效婚姻,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根据不同无效情形有所不同,例如,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无效婚姻财产该如何进行分割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首先,要区分共同共有财产与个人财产。共同共有财产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如共同经营所得、共同购置的房产等;个人财产则是一方在同居前的财产,以及明确为一方所有的财产。
其次,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若一方对婚姻无效存在过错,比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在财产分割上应适当少分,以保护无过错方权益。同时,对于照顾子女、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也应予以适当倾斜。此外,对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当探讨哪些情形是无效婚姻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该如何处理。这些财产不像正常婚姻关系那样进行分割,而是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若双方育有子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义务分配也有其特殊规定。要是你对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疑问,不用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