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种情况离婚证无效
几种情况下离婚证可能无效,包括办理登记的一方或双方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非自愿离婚、未达成离婚协议、办理程序不合法。
1.一方或双方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时,如一方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法真实表达离婚意愿,离婚证无效。
2.双方并非自愿离婚,受胁迫、欺诈办理离婚登记,离婚证效力有瑕疵。
3.未达成离婚协议,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离婚证无效。
4.办理程序不合法,如未按法定程序申请或婚姻登记机关违规操作。
若发现离婚证无效,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处撤销离婚证
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撤销离婚证主要适用于受胁迫结婚后又错误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若受胁迫方在被胁迫状态下办理了离婚登记,在能证明胁迫情形存在时,可能会涉及撤销离婚证。
此外,若办理离婚登记时存在重大误解、一方隐瞒足以影响另一方真实意思表示的重要事实等情况,当事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请求撤销离婚登记。但此类情况在实践中审查严格,需有充分证据证明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违反法定程序、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一旦离婚证被撤销,双方婚姻关系自始恢复。
三、哪些情形下结婚证的法律效力会被否定
在我国,以下情形结婚证的法律效力会被否定:
重婚:《民法典》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个结婚证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若双方属于此类亲属关系而领取结婚证,该结婚证无效。
未到法定婚龄:男方结婚年龄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早于二十周岁的,婚姻无效。但在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不得再以此为由主张婚姻无效。
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结婚证自始无效。
隐瞒重大疾病: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结婚证效力自始不存在。
当我们探讨哪种情况离婚证无效时,除了正文中提到的相关情形,还有一些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在办理离婚证时受到另一方的胁迫,并非出于真实意愿离婚,这种情况下离婚证也可能被判定无效。另外,若办理离婚证时提交的证明材料存在严重虚假、伪造等情况,也会影响离婚证的效力。生活中,离婚证的效力问题可能会对个人的诸多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你对离婚证无效的判定程序、无效后财产及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