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传的条件有哪些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如下:
适用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案。
有必要拘传的。例如案件情况紧急,需要及时讯问了解情况等。
拘传应当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拘传证,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到案。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拘传的执行程序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其执行程序规定如下:
首先,需由案件经办人提出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票)。
其次,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再者,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拒绝填写的,执行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最后,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三、拘传的执行程序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拘传是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
执行程序:首先,需由案件经办人提出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县级以上公安司法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传证》。执行拘传时,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期限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此外,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应当保证被拘传人正常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当我们探讨拘传的条件有哪些时,除了明确拘传所需的基本条件,还需了解拘传过程中的其他要点。比如拘传的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另外,拘传的地点也有规定,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若你对拘传的时间、地点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