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期是从收到判决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吗
上诉期的计算起始点并非从收到判决的第二天开始。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日,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这里的送达之日,指的是当事人实际收到判决书的日期。
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十日,同样是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也就是说,上诉期的起始日是送达判决书当日的次日,而不是收到判决的第二天。当事人务必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否则将丧失上诉权利,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需注意准确把握上诉期的起算时间,以保障自身合法的上诉权益。
二、上诉期内提出新证据法律上认可吗
上诉期内提出新证据,法律上一般是认可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含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若当事人在上诉期提出的新证据符合上述规定,法院会对其进行审查。一旦认定属于新证据,便会组织质证,该证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过,当事人应及时提交新证据,若逾期提供,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决定是否采纳,可能要求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法院可能不予采纳或采纳但训诫、罚款。
三、上诉期内未上诉判决生效后还能再上诉吗
上诉期内未上诉,判决生效后不能再上诉。上诉权的行使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若判决已生效,当事人仍对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申请再审来救济。当事人认为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存在特定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当探讨上诉期是收到判决的第二天开始吗这个问题时,明确上诉期确实是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不同类型的案件上诉期时长存在差异,民事案件的判决上诉期是15天,裁定上诉期是10天;刑事案件判决上诉期为10天,裁定上诉期为5天。而且上诉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交上诉状等材料。如果你在上诉过程中遇到上诉期限计算、上诉材料准备等方面的疑惑,或是对上诉流程有不清楚的地方,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