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如何处理
法定继承人死亡后,其应继承的份额按以下情形处理:
若该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此为转继承。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A尚未分割遗产就离世,A应得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若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应继承份额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此为代位继承。比如,继承人B先于被继承人死亡,B的子女可代位继承B应得份额。需注意,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法定继承人配偶和子女如何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中,配偶与子女一般按均等原则分配遗产。首先要明确,遗产需先析出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剩余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意味着配偶和子女通常会平均分割遗产。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价值100万元的房产等遗产,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出50万元给配偶,剩下50万元由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每人可得约16.67万元。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为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当探讨法定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如何处理时,这其中涉及诸多复杂情况。比如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还有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这些特殊情况在实际处理中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条件限制。您是否对法定继承人死亡后的继承权处理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代位继承的具体操作、转继承的适用范围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