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不正确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存在一些限制情形。比如,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总之,撤销权需在法定期间内依法行使,否则将丧失该权利,合同效力最终确定。
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无效的情形有啥
根据《民法典》,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例如,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90日后才主张撤销,撤销权消灭。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比如受胁迫签订合同,胁迫停止一年后才要求撤销,法院不予支持。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如一方知晓可撤销事由后,仍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视为放弃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行使主体错误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行使主体应是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利益受损害的一方。以下是常见的行使主体错误情形:
1.非表意不真实方行使:在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订立的合同里,应由受误解、欺诈、胁迫的一方行使撤销权。若另一方行使则主体错误。比如甲受乙欺诈签订合同,乙不能作为撤销权主体。
2.无利害关系人行使:与合同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通常不具有撤销权。如合同仅涉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丙非合同当事人且无直接利害关系,丙行使撤销权就不符合规定。
3.已丧失撤销权的主体行使:撤销权有除斥期间,若享有撤销权的一方超过法定期限未行使,撤销权消灭,之后再行使则主体不适格。
当我们探讨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不正确的情形有哪些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非常关键的,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撤销权就会消灭,即便存在可撤销的情形也无法再行使。另一方面,撤销权行使后合同的效力如何恢复,是自始无效还是部分无效,也需要清晰界定。若你在可撤销合同方面,对撤销权行使期限的具体计算、合同效力恢复的细节等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继续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