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土地征用多年未使用如何处理
1.土地被征用多年未开发利用,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处理。禁止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不同闲置时长有不同处理办法。
2.若已办理审批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闲置一年且可耕种收获,原耕种集体或个人可恢复耕种,用地单位也能组织耕种;闲置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要按省级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闲置两年,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权,原为集体所有的土地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3.遇到此类情况,首先确定土地闲置时长,再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按上述规定处理,以保障土地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个人权益。
二、土地被征多年未用原权利人权益如何保障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所以,原权利人可先确认土地闲置时长。若闲置一年以上,可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要求用地单位缴纳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的,督促政府收回土地,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以此保障自身权益。
三、土地多年征用未用原权利人权益如何保障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若土地被征用后多年未使用,原权利人权益可按以下方式保障:
首先,可要求政府部门恢复耕种。闲置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应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其次,若因闲置土地给原权利人造成损失,权利人可依法主张赔偿。可先与相关部门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权利人应积极收集土地被征用及闲置的相关证据,如征地协议、土地现状照片等,以便在主张权益时使用。
当大家关注“征用多年未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时,除了了解常见的处理方式,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知晓。比如,土地被征用多年未开发使用,原土地使用者是否可以要求恢复耕种呢?从法律层面讲,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有这种可能性的。另外,土地闲置期间产生的收益该如何归属,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通常,闲置土地产生的收益若没有合法的约定,可能会存在复杂的处理情况。如果您在“征用多年未如何处理”方面还有疑问,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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