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被撞对方全责我们必须自己垫付费用吗
人被撞且对方全责时,并非一定要自己垫付费用。从法律层面,侵权人也就是全责方有义务赔偿受害人损失,受害人因就医治疗产生的各项费用理应由全责方承担。
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对方车辆有保险,可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以此缓解费用压力。
2.若保险公司垫付后费用仍不足,可与全责方积极协商,促使其继续支付费用。
3.若全责方拒绝垫付,受害人可自行先支付费用,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待治疗结束后,通过与对方协商或走诉讼途径,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
二、人被撞对方全责医疗费用可让对方先付吗
在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中,伤者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支付医疗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侵权人因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就包含医疗费。
若对方愿意协商,可让其直接垫付费用;若对方拒绝,伤者可联系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要求其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目前为1.8万元)内先行垫付。
若情况紧急且符合条件,伤者还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若各方都不垫付,伤者只能自行先支付,待治疗结束后,再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向对方及保险公司索赔。
三、人被撞对方全责,无责方必须自行垫付费用
在人被撞且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无责方并非必须自行垫付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有承担赔偿的义务。若无责方受伤需要救治,对方的交强险应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若对方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部分可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
实践中,若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拖延支付,无责方自行垫付有困难,可向交警部门反映,由其通知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也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若无责方自行垫付了费用,之后可凭相关票据等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
在探讨人被撞对方全责是否必须自己垫付费用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即便对方全责,若自己先行垫付了费用,后续理赔流程该如何操作。另外,如果对方拒绝承担费用,当事人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和“人被撞对方全责是否必须自己垫付费用”紧密相关的问题。在面对交通事故赔偿这样复杂的情况时,可能还有很多细节让你感到迷茫。要是你对这些后续问题存在疑惑,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