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次不让探视是否会变更抚养权
1.多次不让探视不必然导致抚养权变更。法律规定,一方被阻止探视子女时,可起诉要求实现探视权。而变更抚养权需符合法定情形,如抚养方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等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
2.仅多次不让探视这一行为,通常法院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因为这主要侵犯的是对方的探视权。
3.若能证明多次不让探视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环境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法院可能会考虑变更抚养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
首先,被阻止探视方应先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实现探视权。其次,若想变更抚养权,需积极收集能证明对方不让探视行为对孩子有严重不良影响的证据,如孩子的心理评估报告、生活学习受干扰的相关证明等。
二、多次阻碍探视,起诉变更抚养权会成功吗
多次阻碍探视起诉变更抚养权不一定会成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形时,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次阻碍探视本身并非法定的变更抚养权情形,但如果能证明这种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了不利影响,比如使孩子长期处于亲情缺失的痛苦中、心理出现问题等,法院可能会支持变更抚养权。不过若仅以阻碍探视起诉,而无法证明对孩子有实质不利,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变更抚养权。
三、多次阻碍探视能否成为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理由
多次阻碍探视在一定情形下可成为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理由。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次阻碍探视,属于侵犯另一方探视权的行为,若因此对子女的成长环境、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如使子女长期处于亲情缺失的心理压力中,或破坏子女与未直接抚养方的亲子关系等,法院可能会认定原抚养方未尽到配合义务,不适合继续直接抚养子女,从而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求。但仅多次阻碍探视这一单一事实,不一定必然导致抚养权变更,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证明其对子女有不利影响。
当探讨“不让探视会变更抚养权”这一问题时,除了明确其本身的判定逻辑,还有相关拓展值得关注。不让探视是对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权利的侵犯,而从更深层次看,若长期如此导致孩子与未直接抚养方情感交流缺失,可能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另外,即便未到变更抚养权的程度,被拒绝探视的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行使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您正面临不让探视是否该争取变更抚养权、如何合法行使探视权等相关困惑,别让疑问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