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利息是如何界定的
民间借贷利息的界定如下:
首先,借贷双方对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此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其次,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利息。但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法院会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再者,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二、民间借贷利息过高在法律上如何判定
民间借贷利息过高的判定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规定指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上述法定标准,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司法实践中,以此标准来判断民间借贷利息是否过高,以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民间借贷逾期利息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认定规则如下: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比如借贷双方约定逾期利率为年利率18%,若当时一年期LPR四倍为15.4%,则只能按15.4%主张。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LPR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需注意,若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前,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按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2020年8月20日之后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新规。
当探讨民间借贷利息是如何界定的,除了已了解的界定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借贷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确该如何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外,利息支付的时间节点也很关键,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你是否在民间借贷利息方面还有其他疑问?若对利息界定的特殊情形、利息计算方法等问题存在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