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的效力怎么认定
婚姻效力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首先是结婚条件。必备条件包括双方自愿,无配偶;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且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条件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其次是结婚程序。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完成登记,婚姻关系即确立。
若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婚姻效力可能存在瑕疵。比如未达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可在一方达到法定年龄后申请宣告无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有权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重婚的婚姻无效。需依具体情况,通过法定程序来准确认定婚姻效力。
二、婚姻无效情形下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时,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
法院在判决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情况等因素。一般会遵循以下规则:一方个人财产仍归个人;对于双方共同购置或形成的财产,会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若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婚姻无效,比如隐瞒重大疾病等,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权益,适当多分财产给无过错方。同时,在处理财产时,也会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无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
一是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制原则,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后一婚姻关系无效。
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双方存在此类亲属关系而登记结婚的,婚姻无效。比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直系血亲,以及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是未到法定婚龄。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此年龄标准结婚的,婚姻无效。婚姻无效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当探讨婚姻的效力怎么认定时,除了了解法定的认定标准,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婚姻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后,财产该如何处理。一般来说,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对于有子女的情况,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也需要妥善解决,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你是否对婚姻效力认定后的这些后续问题存在疑问呢?若有,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