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可以随时撤销吗
1.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确实是不同概念。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涉及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需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自行宣告,若申请时无效情形已消失,法院不予支持。
2.可撤销婚姻存在特定时间限制。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非随时可撤销。
解决措施与建议:一是相关部门加强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民法典婚姻律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认知。二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时严格审查,减少无效婚姻的发生。三是当事人要增强法律意识,遇到可撤销婚姻情况及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撤销期限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了两种可撤销婚姻情形及对应的撤销期限:
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期限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两种情形及相应撤销期限:
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样,此“一年”也是除斥期间。
当探讨民法典中无效婚姻可以随时撤销吗这个问题时,除了能否随时撤销,还有相关的要点需要了解。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财产处理方面,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若您对无效婚姻撤销的具体流程、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