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受贿罪主体身份
受贿罪主体身份认定如下: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政府公务员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特定关系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包括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如何认定受贿罪共犯关系
受贿罪共犯的认定,需考量多方面因素。主观上,各行为人要有共同受贿的故意,即明知他人受贿行为且有相互勾结的故意。客观上,要有共同行为,包括为受贿提供帮助行为,如帮助国家工作人员出谋划策、传递贿赂物品等。
根据《刑法》规定,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以受贿罪共犯论处。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分别利用各自职务便利,共同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关键在于是否有共同的故意和行为,若符合上述条件,即可认定为受贿罪共犯关系。
三、如何认定受贿罪共犯
认定受贿罪共犯需从主观、客观和身份三方面考量。主观上,各行为人要有共同受贿故意,不仅要明知自身行为会促成受贿结果,还需知晓他人参与并存在意思联络。客观上,要有共同受贿行为,可能分工不同,如有人利用职务便利谋利,有人收取财物,只要围绕受贿犯罪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即可。身份上,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以共犯论处,像家属帮助收受贿赂就应认定。
为准确认定,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面收集主观故意相关证据,包括行为人间的协商记录等。二是仔细分析各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有机整体。三是结合全案证据,综合考量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准确认定受贿罪共犯。
在探讨如何认定受贿罪主体身份时,我们知道这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界定。除了常见的国家工作人员等典型主体,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需明确。比如,在特定的业务往来中,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可能构成受贿罪主体的共犯。还有,一些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主体身份的认定标准也较为细致。如果您对这些相关问题,像受贿罪主体身份认定中的特殊情形界定、共犯的具体判定等仍有疑问,别错过解开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入剖析,为您解惑,让您对受贿罪主体身份认定有更清晰准确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