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能行使瑕疵履行减价请求权
瑕疵履行减价请求权,是指在买卖合同中,当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时,买受人有权请求减少价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行使该权利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包括质量、数量、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其次,买受人在发现瑕疵后,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再者,该瑕疵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但会对标的物价值产生一定影响。
例如,购买的家具存在表面划痕等质量瑕疵,不影响基本使用功能,但价值有所降低,买受人就可在通知出卖人后,行使瑕疵履行减价请求权,要求适当减少价款。不过,具体减价幅度需根据瑕疵对标的物价值的影响程度等综合判定。
二、瑕疵履行减价请求权行使有哪些法律限制
瑕疵履行减价请求权的行使受以下法律限制:
行使时间:应在合理期间内行使。根据《民法典》,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瑕疵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该合理期限要综合交易性质、目的和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自收到标的物起两年,但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减价计算:通常以瑕疵物在交付时的实际价值与无瑕疵物在交付时的价值比例来确定减价幅度。要考虑标的物瑕疵对其使用价值、交易价值的影响程度等。
减价权消灭:若当事人对标的物瑕疵接受、认可或有弃权表示,减价请求权会消灭。另外,若出卖人已对瑕疵进行补正且达到合同要求,减价请求权也会丧失。
三、瑕疵履行减价请求权在质量不符时都能行使吗
瑕疵履行减价请求权并非在质量不符时都能行使。
依据《民法典》,行使减价请求权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要有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即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其次,该瑕疵影响了标的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若质量不符极其轻微,对标的物价值和使用几乎无影响,通常不能行使减价请求权。
同时,当事人需在合理期间内提出减价主张。而且,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修理、更换等,且该方式足以弥补损失,也可能排除减价请求权的行使。总之,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下,才可主张瑕疵履行减价请求权。
在探讨什么情况下能行使瑕疵履行减价请求权时,我们知道当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等情况出现时,此权利便有了适用空间。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行使该权利后,减价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通常会依据标的物质量瑕疵的程度、对使用价值的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另外,若因瑕疵履行导致其他损失,在行使减价请求权的同时,能否要求额外的损害赔偿也是大家可能关心的问题。如果你在这些与瑕疵履行减价请求权相关的问题上还有疑惑,或是对该权利的具体适用仍有不清晰之处,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