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地下埋藏物归属权是如何规定的
1.地下埋藏物归属需依法依规确定。能证明所有权人或其继承人的,归其所有;自发布招领公告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若为文物,依文物保护法,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文物属国家所有。
2.为确保埋藏物归属合理合法,发现人发现埋藏物后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上交,不可私自占有,否则构成不当得利需担责。
3.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埋藏物归属法律规定的知晓度,鼓励发现人主动报告上交。同时建立健全招领公告机制,保障所有权人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对及时报告上交的发现人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公众积极性。
二、地下埋藏物发现者有无权利主张所有权
一般情况下,地下埋藏物发现者通常无权利主张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遗失物所有权归失主,若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
埋藏物的所有权若能确定属于特定主体,应归还该主体;若所有人不明,归国家所有。发现者有义务及时报告并上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后,知道权利人的,应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及时发布招领公告。不过,发现者因上交埋藏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可向领取人主张补偿。
三、地下埋藏物发现者有无优先获取权
在中国,地下埋藏物的发现者一般无优先获取权。依据《民法典》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拾得遗失物应返还权利人,若不知权利人,应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埋藏物属无主物时,归国家所有。若发现埋藏物,发现者有义务及时报告并上交。不过,发现人若为保护、上交埋藏物等付出合理费用,可向接收单位请求补偿。同时,若该埋藏物有明确的权利人,发现者应返还给权利人。所以,发现者不能基于发现行为而优先获取地下埋藏物。
当探讨地下埋藏物归属权是如何规定的问题时,除了明确法律对归属权的规定,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发现埋藏物后若未按规定处理,可能会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如果私自占有本应归国家或他人的埋藏物,可能会被要求返还财产,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民事甚至刑事处罚。另外,在挖掘出埋藏物过程中,若对文物等特殊埋藏物造成损坏,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要是你在遇到地下埋藏物时,对其归属权界定、后续处理及可能承担的责任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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