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受贿罪中的斡旋受贿如何认定
主体方面,那必定得是国家工作人员啦。
行为特征呢,就是凭借自己的职权或者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借助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给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像那种本人职权或地位产生的影响以及工作联系,比如单位内不同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的这种情况。
主观方面是故意哟,也就是清楚自己的斡旋行为会让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出现。只有全部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认定为斡旋受贿呢。
二、斡旋受贿在司法实践中证据如何收集
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证据收集方式如下:
言词证据:通过询问请托人,了解其与受贿人、被斡旋国家工作人员的沟通情况、请托事项、财物给予细节等;讯问受贿人,获取其利用职权便利、与被斡旋人关系、受贿过程等情况;询问被斡旋国家工作人员,核实其是否受影响实施职务行为及相关细节。
书证:调取请托人与受贿人之间的书信、邮件、短信、微信记录;受贿人与被斡旋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涉及请托事项的文件、批示、会议记录;请托事项的相关审批文件、合同等;证明财物往来的银行转账记录、收据、发票等。
物证:收集与贿赂相关的物品,如现金、贵重物品等,这些物品可作为受贿的直观证据。
三、斡旋受贿在受贿罪中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斡旋受贿以受贿罪论处,量刑标准依据受贿数额和情节而定。
受贿数额较大(3万20万)或有其他较重情节(1万3万且有特定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20万300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300万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且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受贿罪中的斡旋受贿认定较为复杂。当涉及斡旋受贿如何认定时,不仅要考察行为人是否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还要看其是否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比如,判断其斡旋行为与最终的利益输送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关联和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这些因素都至关重要。你是否对斡旋受贿的认定存在疑惑呢?若对斡旋受贿的具体界定、证据收集或者相关法律适用等还有不清楚的地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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