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减刑必须有财产执行终结书吗
1.减刑并非必然要求有财产执行终结书。通常,减刑重点考量罪犯服刑期间的悔改与立功等情节。若罪犯积极改造且有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就能依法申请,无需财产执行终结。
2.但倘若罪犯还有未执行完毕的财产刑,法院裁定减刑时可能会将财产刑执行情况等因素纳入考量。不过,这并非绝对,不能认定必须有财产执行终结书才可减刑。
3.总之,减刑条件主要依据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等因素,财产执行情况只是可能被考虑的一个方面,并非决定性因素。
二、减刑是否一定要有财产执行终结证明
减刑不一定要有财产执行终结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罪犯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是其确有悔改表现的考量因素之一。若涉及财产性判项执行,法院在审理减刑案件时会综合考量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但没有财产执行终结证明,不必然不能减刑。
如果罪犯有证据证明自身确无履行能力,如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相关材料等,经核实后,法院会结合其他表现,如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有立功表现等情况,来决定是否给予减刑。不过,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财产性判项的,可能会对减刑产生不利影响。
三、没有财产执行终结书就不能减刑了吗
并非没有财产执行终结书就不能减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罪犯积极履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从严掌握。
财产执行终结书是执行法院对财产执行情况的一种证明。若罪犯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虽拿不出执行终结书,但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没有执行能力,且在其他方面符合减刑条件,如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等,仍然可以申请减刑。不过,法院会综合考量财产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作出裁定。
在探讨减刑是否必须有财产执行终结书时,我们知道这一问题涉及诸多法律细节。首先要明确,财产执行情况确实会对减刑产生影响。若财产未执行终结,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减刑的进程与幅度。比如在实际执行中,若存在部分财产未执行到位,可能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来判定是否给予减刑以及减刑的具体情况。如果您对减刑与财产执行终结书之间的关系,或者在实际案件中如何根据财产执行情况争取减刑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要点,帮您理清其中的复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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