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送的东西可以要回吗
离婚时送的东西能否要回,得依具体情形而定。
婚前赠与的,一般视作对个人的赠予,离婚时不能要求返还。
婚后赠与且明确约定附条件,如约定离婚时返还,离婚时便可要求返还。
若赠与财产价值大,与普通亲友间赠与行为差异明显,且对方有欺诈、胁迫等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也可主张要回。
总之,需综合考量赠与时间、约定及具体情况来判断离婚时送的东西可否要回。
二、离婚时赠送的大额财物能依法追回吗
离婚时赠送的大额财物能否追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赠送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他人,且未经配偶同意,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配偶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协商一致。
若赠送行为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赠送时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一般不能追回。因为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自愿赠送且完成交付后,通常不能随意撤销。
此外,若赠送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等财物,符合法定情形如未办理结婚登记、虽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可要求返还。
三、离婚时赠送的贵重物品能否依法追回
离婚时赠送的贵重物品能否追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赠送发生在婚前,一般视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若结婚目的达成,赠与完成,通常不能追回;若未结婚,赠与人可要求返还。
婚后赠送的贵重物品,若明确是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受赠方所有,不能追回;若未明确,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按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而非简单追回。
此外,若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赠送的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追回物品。
在探讨离婚送的东西是否可以要回这个问题时,除了正文提到的一般情形,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例如,如果赠送的东西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并且满足法定的彩礼返还条件,像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是有可能要回的。又或者赠送的东西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而所附条件未成就,也存在要回的可能。你对离婚时各类财产的归属及处理还有其他疑问吗?若对于离婚送的东西能否要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仍有困惑,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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