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类:
重大误解方面:行为人因对行为相关要素(如性质、对方、标的物等)产生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自身意愿相悖且造成较大损失,就可认定为重大误解,像误把仿品当真品购买这种情况。
显失公平方面:一方借助对方处于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就明显不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例如一方以不合理低价出售珍贵物品给另一方。
这些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权人需在法定期间行使权利,不然撤销权消失,行为就继续有效。
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时效规定有哪些
1.通常,当事人从知晓或者理应知晓撤销事由那一天起,往后一年之内能行使撤销权。
2.要是因为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天内就得行使撤销权。
3.要是当事人受到胁迫,得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4.当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用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那撤销权就消灭。
5.当事人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起,五年内要是还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消灭。这些时效规定,就是为了让当事人的利益能平衡好,既保障特殊情况下的撤销权,又能防止权利老放着不用,影响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可撤销民事行为情形包括哪些
1.重大误解:就是行为人对行为的各种情况有错误认识,比如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等,这导致行为后果跟自己本意不符,还造成了较大损失呢。
2.显失公平:一方趁着对方处于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让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就很不公平啦。
3.欺诈:一方故意给对方说假的情况,或者故意瞒着真情况,引诱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4.胁迫:用威胁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等,或者威胁法人的荣誉等,逼着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
在了解可撤销民事行为情形有哪些之后,我们知道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都属于可撤销范畴。那么,如果合同签订时存在欺诈行为,这也可能构成可撤销的情形。比如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诱使对方签订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撤销。另外,胁迫他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可撤销,像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若你对这些可撤销行为的具体认定及处理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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