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强制执行中,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受偿顺序一般遵循以下原则:若抵押物已办理登记,质押物未办理登记,则抵押物优先受偿;若抵押物和质押物均已办理登记,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若抵押物未办理登记,质押物已办理登记,质押物优先受偿;若抵押物和质押物均未办理登记,按照债权比例清偿。需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抵押物和质押物在具体法律规定和操作细节上可能存在差异。例如,不动产抵押通常需办理登记,而动产质押则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等。总之,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在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在外地是可以被拘留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即便被执行人在外地,法院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法院等方式进行拘留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考虑拘留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成本等因素。同时,拘留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不能随意进行。
总之,被执行人在外地并不影响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以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但需依法依规进行操作。
三、强制执行时公司账上没钱怎么办
若在强制执行时公司账上没钱,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查询公司的其他财产线索,如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等,可通过法院的执行查控系统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其次,检查公司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看是否有近期的资金往来,若有,可及时冻结并执行。再者,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的责任,若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可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制裁。此外,还可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等高消费等行为,以给公司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债务。若经查询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可待公司有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在了解了强制执行时抵押物和质押物的顺序是怎样的之后,我们还应知道,抵押物和质押物的清偿顺序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签订时间先后,以及抵押物、质押物的登记情况等。若抵押物和质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如何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关键问题。而且,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下,抵押物和质押物的优先顺序可能会有所变动。您是否对抵押物和质押物在强制执行中的具体细节仍有疑问呢?若对于抵押物和质押物清偿顺序相关的法律问题,如具体法律规定适用、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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