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接到裁决书十五内怎么计算
1.接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的计算,通常从裁决书送达之日开始。若直接送达,送达那一天就是起算日。
2.若是邮寄送达,以邮件寄出后的第十五日为届满日。若为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为届满日。
3.需留意,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若是节假日,就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当作期间届满的日期。
4.期间不包含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5.在这十五日内,当事人若对裁决不服,可依法申请撤销等相关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决书十五日内上诉期的起始时间从当事人收到裁决书的次日起算。
若各方当事人收到裁决书的时间不同,上诉期从各自收到裁决书的次日分别计算。例如,甲在5月1日收到裁决书,其上诉期从5月2日起算,至5月16日结束;乙在5月3日收到裁决书,乙的上诉期从5月4日起算,到5月18日截止。
若上诉期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上诉期的届满日期。当事人务必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否则将丧失上诉权利。
三、裁决书十五日内上诉期限起始日如何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期限的起始日是当事人收到裁决书的次日。
若当事人是直接签收裁决书,以签收日期的次日作为上诉期限的第一天。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裁决书,以当事人签收邮件日期的次日起算。
当多个当事人收到裁决书时间不同时,各当事人的上诉期分别计算。例如,甲在3月1日收到裁决书,其上诉期从3月2日起算至3月16日;乙在3月5日收到,上诉期从3月6日起算至3月20日。若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上诉截止日。
在探讨接到裁决书十五日内怎么计算时,这其中的计算方式至关重要。首先要明确,这十五日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起始日从收到裁决书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你在周一收到裁决书,那么计算起始日就是周二。而且,这十五日的期限是连续计算的,不存在节假日顺延的情况(除非遇到法定特殊规定)。若超过十五日未上诉等,裁决书就会生效。你是否在接到裁决书后对这个计算期限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接到裁决书后上诉期限的计算细节、期间遇到节假日如何处理等问题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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