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解散债务时效是如何计算的
公司解散分自行、强制和请求三种情形,不同情形时效计算不同。自行解散如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无明确时效计算,但自股东决议通过解散之日起15日内要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强制解散包括被吊销执照等,公司需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请求解散是持股10%以上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可请求法院解散,无诉讼时效限制,但要及时主张避免损失扩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对于自行和强制解散情形,公司应严格遵守15日的期限,及时成立清算组,保障清算工作顺利开展。
2.请求解散情形下,符合条件的股东要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在需要时果断行使权利,减少损失。
3.公司可提前制定应对不同解散情形的预案,确保在解散时能有序处理各项事务。
公司解散后,债权人主张债务的时效主要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若公司解散后依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若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诉讼时效同样为三年。
三、公司解散后债权人主张债权时效咋算
公司解散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效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在公司解散过程中,债权人得知其债权可能受损,从该知晓日起算三年。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其次是申报债权期限,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可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
当探讨公司解散时效是如何计算的问题时,除了明确时效计算方法,还有一些相关联的重要点值得关注。公司解散后,清算组的成立时间就和时效紧密相关,按照规定需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如果未及时成立,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另外,清算过程中债务清偿的时效也十分关键,要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倘若你对公司解散时效计算后的清算流程、债务处理时效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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