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男方能要回彩礼的情形有:其一,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其二,虽办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其三,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后两种需以离婚为前提。
若双方已办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彩礼一般不返,但男方因彩礼致生活困难,离婚时可让女方适当返还。
总之,能否要回彩礼得依具体情况而定,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有争议,可走诉讼途径,由法院依实际情况认定和裁决。
二、女方陪嫁物品离婚后男方有权分割吗
女方陪嫁物品离婚后男方是否有权分割,需分情况判断。若陪嫁物品是女方在结婚登记前获得,依《民法典》规定,应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若陪嫁物品是在结婚登记后获得,且女方父母未明确表示该陪嫁只赠与女方一人,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有权参与分割;若女方父母明确表示陪嫁只赠与女方,那么该陪嫁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所以,判断男方有无分割权,关键看陪嫁获得时间及赠与情况。
三、女方陪嫁物品离婚后归属权如何判定
女方陪嫁物品离婚后归属权判定需分情况:
若陪嫁物品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女方,根据《民法典》规定,应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若陪嫁物品是在结婚登记后给予,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除外。如陪嫁时父母明确表示该物品仅赠与女方,那离婚时仍归女方。
判定时需收集购买凭证、赠与协议、付款记录等证据证明物品来源、购买时间和赠与意愿。双方可先协商陪嫁物品归属,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
当我们探讨男方给的彩礼离婚后能否要回时,这背后涉及诸多具体情形。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男方是有可能要回彩礼的。比如,因给付彩礼使得男方家庭背负巨额债务,生活陷入困境,这种情况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更易得到支持。要是对于彩礼返还的条件、返还的具体数额等还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详细解读彩礼相关法律问题,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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