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拘留暂缓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被拘留人不服拘留决定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提出暂缓执行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担保人需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保证金需一次性交纳。若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应立即没收保证金并恢复执行拘留。这些条件旨在平衡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被拘留人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
二、申请拘留暂缓执行需提供哪些法律担保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申请拘留暂缓执行有两种担保方式。
一是提出担保人。担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要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若被担保人逃避处罚,担保人可能会被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是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当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时,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若行政拘留处罚被撤销,或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后被撤销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及时退还保证金。
三、申请拘留暂缓执行需提供哪些担保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申请拘留暂缓执行提供担保有两种方式。
一是提出担保人。担保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拘留处罚的执行,若被担保人逃跑,担保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是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决定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可决定暂缓执行。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拘留暂缓执行并非随意就能实现。当探讨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时,我们发现它需满足多方面要求。比如被拘留人提出了符合规定的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缴纳了保证金。同时,案件还得处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倘若你或身边人正面临与拘留暂缓执行相关的情况,对其具体条件、操作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形为你详细剖析,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与指导,助你清晰了解并妥善应对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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