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冷静期日期怎么算的
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给回执单开始算,一共三十天。
这是法定必经程序,给夫妻时间理性思考。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一起去申请离婚证,就当撤回申请。
期间谁反悔不想离,带证件和回执单去婚姻登记机关,填好撤回申请就行。
期满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申请,审查通过才发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法律后果如何定
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法律后果明确。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此,离婚程序终止,双方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三、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法律上咋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坚持离婚,坚持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当我们探讨冷静期日期算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在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双方决定继续离婚,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且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你是否在冷静期的相关环节存在疑问呢?要是对于冷静期过后的办理流程、撤回申请的具体手续等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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