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法典的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有哪些规定
1.民法典规定善意得利人是得利时不知且不应知无法律根据的人。若得利已不存在,善意得利人无需返还利益,像利益已消费、被盗等情况,不过得利人要举证证明得利不存在。若基于得利取得其他利益,仅返还现存的其他利益,如得利物灭失但获保险金则返还保险金。
2.该规定意义重大,能平衡受损人与善意得利人利益,避免对无过错的善意得利人过度苛责,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3.为更好实施此规定,一是受损人要增强证据意识,在发现权益受损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二是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应严格审查得利人提供的得利不存在的证据,确保法律正确适用。
二、民法典中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需满足一定条件。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善意得利人即不知道且不应知道其得利无法律依据。若其得利已不存在,比如利益因不可抗力灭失、利益转化为其他形态且价值不再等情况,此时若仍要求其返还利益,对其有失公平。所以,当同时满足是善意得利人以及得利已不存在这两个条件时,善意得利人可免除返还义务。但如果得利部分存在,仍需就现存部分返还。
三、民法典中善意得利人哪些情形可免除返还义务
依据《民法典》,善意得利人在特定情形可免除返还义务。得利人不知且不应知取得利益无法律根据,为善意得利人。若利益已不存在,其无需返还该利益。
比如,得利人所获利益是消费物资,且已正常消耗;或是所获利益为货币,已合理支出,此时利益在客观上已不存在,善意得利人可不返还。不过,若得利人在得利过程中基于该利益又产生了新的收益,即便原利益不存在,一般仍需返还这部分新收益。所以,善意得利人是否免除返还义务关键看利益是否客观上已不存在,若存在仍需返还。
当探讨民法典的得利人返还免除有哪些规定时,除了明确规定本身,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比如,在得利人不知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时,利益已不存在的,是否就完全不用返还相关孳息呢,这在实践中存在一些探讨空间。另外,如果得利人在取得利益后,为保存、管理该利益支出了必要费用,这部分费用在得利人返还免除情形下该如何处理,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要是你对得利人返还免除的适用场景、费用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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