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取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分为诉前和诉中两种情况,条件有所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需满足:一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二是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三是申请人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四是应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诉中财产保全,需满足:一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二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依职权裁定;三是法院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三、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分为诉前和诉中两种情况,条件有所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需满足: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人应当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线索;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申请;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诉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法院在必要时也可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在了解取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之后,其实还有相关联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担保的形式、金额如何确定是不少人会遇到的疑问。一般来说,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相当,担保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等。另一方面,财产保全错误时该怎么办呢?若因申请人的错误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申请人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您对财产保全的担保问题、保全错误的处理等方面还有疑惑,别让这些问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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