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保管人要履行的保管义务是哪些
保管人负有多项保管义务。首先,需妥善保管保管物,依约定的保管方法和场所进行保管,无约定时应尽到与保管自己财物相同的注意义务。若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毁损、灭失才担责。其次,有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一般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否则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寄存人利益而转保管的除外。再者,要返还保管物,保管期限届满或寄存人提前领取时,保管人应及时返还原物及孳息。最后,需告知寄存人有关保管物的重要情况,若因未告知致使寄存人受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管人违反保管义务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保管人违反保管义务需依具体情形担责。若保管人保管不善致保管物毁损、灭失,一般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中,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无重大过失的,可不担责。
比如,保管人未按约定保管场所或方法保管,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等违反约定义务行为,造成保管物损失,需赔偿。保管人未经寄存人同意,擅自使用或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的,也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若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保管人应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等义务,否则也可能担责。总之,保管人违反义务通常要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三、保管人未履行保管义务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保管人未履行保管义务,一般需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无偿保管中保管人只有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受损时,才担责;而有偿保管中,保管人只要有保管不善的情况就需担责。
若保管人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保管人未按约定的保管场所或方法进行保管,对因此造成的保管物损失,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当探讨保管人要履行的义务义务是哪些时,除了正文提到的内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保管人在保管物品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保管物损坏,保管人是否仍需承担责任呢?一般来说,若保管人无重大过失,可能无需承担全部责任,但具体情况需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判断。另外,保管期限届满后,保管人若未及时通知寄存人领取保管物,导致额外费用产生,该费用应由谁承担也是常见问题。若您对保管人义务相关的责任界定、费用承担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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