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务追讨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债务追讨金额得依情况定。
有合同明确约定,像借款合同讲清本金利息算法,追讨金额就是本金加合规利息。
没合同或约定不明的借款债务,以实际出借额为本金,利息按法定标准,像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资金占用利息。
侵权产生的债务,追讨金额含直接损失,如财产维修、人身医疗费用,可能还有合理间接损失,像误工费,依实际损失和证据确定。总之,要综合判断。
二、债务追讨中的利息在法律上如何计算
债务追讨利息计算分以下情况:
有约定:若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如约定年利率20%,而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为15%,则按15%算。
仅约定借期内利息:未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均未约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计算利息起始时间按约定还款时间算,无约定可随时主张,宽限期满次日起算。
三、债务追讨中利息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追讨利息规定区分不同情形。
借贷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但年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比如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5%,而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计算为14%,则超出的1%部分利息不受法律支持。
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LPR标准计算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法院应支持。
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当探讨债务追讨金额是如何确定的时,除了明确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常规确定方式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追讨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像律师费、差旅费等是否能纳入追讨金额,这在不同的案件和法律规定中可能有所不同。另外,如果债务存在担保,担保物的价值评估以及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也会影响最终的追讨金额。倘若你对债务追讨金额确定的细节,或者追讨过程中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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