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唆罪的构成要件不包括被教唆者未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教唆罪要求教唆者故意引起他人产生犯罪决意并实施犯罪行为。如果被教唆者没有实施犯罪,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或只是有犯罪的想法而未付诸行动,教唆者不构成教唆罪。例如,甲教唆乙去盗窃,但乙并未实施盗窃行为,此时甲不构成教唆罪。只有当被教唆者基于教唆者的教唆而实施了犯罪行为,且该犯罪行为符合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时,教唆者才构成教唆罪。
二、教唆罪不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中没有“教唆罪”这一独立罪名,教唆他人犯罪一般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教唆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如下:
被教唆人未实施被教唆犯罪行为。若被教唆者拒绝教唆,或虽接受但未实施该犯罪行为,教唆者可能因缺乏共同犯罪要件,不构成犯罪。不过,在某些特殊犯罪预备中可能有例外。
教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犯罪。若教唆的对象是未达相应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此时教唆者单独构成间接正犯,而不成立教唆犯。
没有教唆故意。教唆需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若因言语表达、沟通等造成他人误解实施犯罪,因无教唆故意,不构成犯罪。
三、教唆罪构成要件不涵盖哪些法律特殊情形
教唆罪并非独立罪名,一般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其不涵盖的法律特殊情形有:
1.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教唆不满14周岁或精神病人犯罪,不构成教唆罪,而是按间接正犯处理,教唆者对被教唆者的行为直接承担刑事责任。
2.不可罚的教唆:如果被教唆的行为不具有法益侵害性,即不构成犯罪,教唆行为也不构成犯罪。例如,教唆他人自杀,在我国一般不认定为教唆犯罪。
3.被教唆者已有犯意:若他人已有实施犯罪的决意,此时教唆行为不构成教唆罪,若有强化犯意等行为,可能构成帮助犯。
当我们探讨教唆罪的构成要件不包括什么情形时,这里面存在诸多细节。比如并非所有的言语怂恿都构成教唆罪,一些轻微的、非故意引导他人犯罪的话语可能并不在此列。还有,如果被教唆者最终并未实施犯罪行为,那么教唆行为在认定时也会有不同考量。另外,若教唆者没有明确的教唆故意,只是不经意间的话语被误解为教唆,这也不构成教唆罪的完整情形。你是否对教唆罪构成要件不包含的情形有更多疑问呢?要是对教唆罪相关的法律界定、特殊情况判断等仍存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律师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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