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合同诈骗中,认定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可从以下方面考量:一是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及实际履约行为,若明知无履约能力仍虚构事实签订合同,或有履约能力却不履行,多可认定;二是行为人对财物的处置方式,如将骗取财物用于挥霍、非法投资等非正当经营活动,或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返还,可表明其有非法占有故意;三是行为人在违约后的态度,如携款潜逃、拒绝沟通等,也能反映其非法占有目的。综合这些因素进行判断,以准确认定合同诈骗中的非法占有主观故意。
二、合同诈骗里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有啥法律依据
认定合同诈骗中非法占有目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虽未明确“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标准,但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总结了判断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文件中指出,应综合行为人履约能力、履约行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等方面判断。比如,明知无履行合同能力仍签订合同大量骗取财物;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财物逃匿;肆意挥霍对方交付财物致无法返还;使用骗取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一般可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同时,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全面分析,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需主客观相统一,准确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合同诈骗里非法占有目的认定证据有哪些
在合同诈骗中,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合同履行能力方面:证明行为人签订合同时无实际履行能力的证据,如资产负债表、银行账户流水等,显示其根本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合同履行行为方面:行为人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虚假履行的证据,像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相关的货物检验报告、证人证言可作证明。
3.财物处置方面:行为人将对方财物用于非法活动、挥霍或携款潜逃的证据,如资金流向记录、消费票据等。
4.欺骗手段方面:证明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证据,包括伪造的资质证明、虚假的产权证书等。
5.事后态度方面:行为人在违约后逃避责任、拒绝返还财物的证据,如电话录音、短信记录等能体现其拒绝沟通解决问题的内容。
在探讨合同诈骗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主观故意时,除了文中提及的要点,还有一些关键因素值得关注。比如行为人是否有挥霍资金的行为,若拿到合同款项后肆意消费、大肆挥霍,就很可能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还有,有无隐匿、转移财产企图逃避返还资金的情况,这也是判断非法占有故意的重要依据。你在遇到合同诈骗相关问题,对非法占有主观故意的认定存在疑惑时,是否渴望更精准清晰的解答呢?如果对合同诈骗中非法占有主观故意的认定、相关证据收集等方面仍有不解,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拨开迷雾,提供有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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