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姻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婚姻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通常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界定共同财产需综合考虑财产取得的时间、来源等因素。一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的,都可认定为共同财产。例如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通常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增值部分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婚姻关系内共同债务的法律界定是怎样的
依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内共同债务界定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二人共同签字的贷款合同。
其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像为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支出所借的款项。
最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用于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借款。
明确共同债务界定,有助于在离婚等情形下合理分担债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婚姻期间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何判定
婚姻期间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判定依据主要有: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一方借款后另一方表示认可。
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像为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支出所借债务。
3.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借款用于家庭企业经营且收益用于家庭生活,也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界定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况,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奖金等属于共同财产外,像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也都应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这些拓展情况在实际界定中也很关键。如果你对婚姻关系期间共同财产的界定还有其他疑问,例如某些特殊财产的归属判断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财产界定的各种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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