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北京离婚冷静期是从哪天开始计算的
北京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30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30日届满后,双方仍要离婚的,应当在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让双方在冲动离婚时冷静思考,避免草率离婚,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二、北京离婚冷静期计算起始日法律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北京离婚冷静期计算起始日为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开始计算,为期三十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北京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法律后果如何
在北京,离婚冷静期内反悔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依据《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至此,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若想离婚需重新走程序。
当我们探讨北京离婚冷静期是从哪天开始计算的时候,其实后续还有不少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冷静期内双方的财产权益如何保障,若在此期间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还有冷静期过后未能及时办理离婚手续又该如何处理等问题。这些都与离婚冷静期的计算紧密相关,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到离婚的进程和结果。你是否在离婚冷静期的相关问题上感到迷茫呢?如果对于北京离婚冷静期的计算起始时间及相关后续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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