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赌博属于经济犯罪。
网络赌博是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它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还触犯《刑法》中的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等罪名。
在认定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等情形,即构成犯罪。网络赌博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损害公众利益。一旦参与其中,不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个人财产也会遭受损失。发现网络赌博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社会经济环境。
网络赌博相关量刑处罚分两种情况。
其一,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聚众赌博指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等情形。
其二,开设赌场的,依《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都属“开设赌场”。
三、网络赌博参与者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网络赌博参与者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两种情况。
若情节较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若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依据《刑法》第303条第1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实践中,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等情形,会被追诉。
当探讨网络赌博属于经济犯罪吗这一问题时,除了明确其在犯罪类型中的归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网络赌博不仅会引发一系列经济问题,还可能衍生出其他法律风险。例如,参与网络赌博导致的债务纠纷不受法律保护,即便产生借贷关系,这种债务在法律层面也难以得到支持。而且,组织网络赌博的行为处罚更为严厉,除了经济上的惩处,组织者还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制裁。如果你对网络赌博涉及的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相关证据认定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