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拘传决定机关和执行机关分别是什么
拘传的决定机关和执行机关根据案件性质和诉讼阶段有所不同。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传。其中,人民法院可以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拘传。
而拘传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执行拘传时,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或盖章,然后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责令被拘传人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被拘传人拒绝填写的,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需注意,拘传是一种强制到案措施,使用时需严格依法进行。
二、拘传的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是怎样的
拘传的审批流程通常如下:案件承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写明拘传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批准后,签发《拘传证》或《拘传票》。
监督机制方面,司法机关内部有层级监督。上级机关有权对下级机关的拘传决定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若发现拘传不符合法定条件、程序违法等问题,可责令纠正。同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对违法拘传提出申诉、控告。受理申诉、控告的机关应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依法处理。此外,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拘传的合法性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情形,可提出纠正意见。
三、拘传执行过程中机关违法该如何维权
若在拘传执行过程中机关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可向执行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上级部门有监督下级工作的职责,会对违法情况展开调查,若查证属实会责令改正。
其次,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拘传等刑事强制措施的合法性有监督权力,会对申诉事项进行审查,若违法会要求执行机关纠正。
最后,若因机关违法拘传行为遭受损害,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对结果不服,还可通过复议、诉讼等程序进一步维权。
当探讨拘传决定机关和执行机关分别是什么时,除了明确其主体,还有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拘传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拘传过程中遇到当事人抗拒,执行人员可采取适当强制方法。另外,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你是否曾对拘传的相关情况有过疑惑呢?如果对于拘传的适用条件、具体流程或者超时限拘传的法律后果等问题还有不解,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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