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补偿与质量问题处理需依据验收情况而定。若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若工程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补偿工程价款,若发包人有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于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情况,发包人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约定主张自己的权利,法院不予支持,但承包人要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担责。
4.建议承包人施工中严格把控质量,避免不合格情况发生,出现问题及时修复。发包人应按程序验收工程,避免擅自使用,若自身有过错要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工程承包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就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划分如下:
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还应承担修复费用等损失。
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此外,若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存在过错,如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不符合标准等,也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双方应按各自过错大小分担损失。
三、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后质量纠纷法律上咋解决
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后质量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处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发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已支付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合理费用。此外,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还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在探讨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后工程款结算该如何处理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一方面,合同无效后工程质量不合格该怎么办?若工程质量经修复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另一方面,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结算也有特殊考量。这不仅涉及已完成工程量的认定,还关系到停工期间的费用承担等。工程承包活动中情况复杂多变,若您在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后的工程款结算、工程质量及停建相关费用等问题上存在疑惑,别让难题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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