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前转移财产通常指在夫妻关系即将解除时,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变卖、赠与等行为。判断是否构成转移财产,需看行为是否具有恶意且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减少。例如,一方在知晓离婚事宜后,偷偷将存款取出并转入他人账户,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前转移财产在法律上会有何后果
离婚前转移财产违反了《民法典》中夫妻在离婚时应如实申报、公平分割共同财产的规定。根据法律,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若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查实后,会依法重新分割财产,转移方可能少分或不分。此外,法律还规定了诉讼时效,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请求再次分割。所以,一方企图通过转移财产来多占财产的行为,不仅违背法律公平原则,还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离婚前转移财产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离婚前转移财产指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手段,使另一方无法在离婚时平等分割该财产。
法律界定主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考量。主观上,需存在故意,即一方为减少另一方分割财产份额,恶意处置财产。客观上,有具体转移行为,比如私下将存款转至他人账户;低价变卖共有房产、车辆;隐藏贵重物品等。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了解怎么算离婚前转移财产后,我们进一步探讨相关问题。例如,若一方在离婚诉讼前,突然将名下的大额存款转至他人名下,这很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或者,偷偷低价出售夫妻共同房产且未合理说明资金去向,也属于此类行为。另外,将车辆等贵重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意图减少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同样构成离婚前转移财产。如果您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认定、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后的应对措施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明晰自身权益与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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