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姻期间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
在婚姻期间,赠与的财产一般分为两类。如果明确约定是赠与一方的财产,那么该财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若未明确约定是赠与一方,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这通常被视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赠与财产的性质,以确定离婚时的分割方式。
二、婚姻期间赠与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依据
婚姻期间赠与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1063条: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2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法院可按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处理,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三、婚姻期间赠与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婚姻期间赠与财产分割规定如下:
赠与一方:若赠与合同明确表明只归一方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房,明确表示房子只赠与男方,此房就是男方个人财产。
赠与双方:没有明确说明只赠与一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特殊情况:若受赠财产是附条件赠与,条件未达成时,赠与方可撤销赠与。
在探讨婚姻期间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时,我们知道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除了常见的判断标准外,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比如,如果赠与是附条件的,当条件未达成时,财产分割又会有不同考量。又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是婚姻期间赠与的财产,也可能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您是否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呢?若对婚姻期间赠与财产的分割细节,如条件的认定、特殊情况的界定等还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财产分割的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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