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1.一方的婚前房产,即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房产补偿,比如交通事故获得的房屋赔偿款,专属于受到损害一方。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房产,明确指明房产归属某一方。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仅供一方使用的具有个人属性的房屋。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房产,比如因特殊纪念意义且明确仅为一方所有的房产等。认定房产是否为个人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证据证明其归属特定一方,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哪些房产债务离婚时个人不用承担
离婚时,以下房产债务个人不用承担:
1.一方婚前所负的房产债务,且该房产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此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房产债务,如资助远方亲戚购房产生的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房产债务,比如一方用房产抵押借款做生意但收益未用于家庭,另一方不用负责。
4.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房产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约定无效。
三、离婚时哪些房产债务是个人的不用共同承担
离婚时,以下房产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无需共同承担:
一方婚前所购房产,其债务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婚前贷款部分属个人债务。
夫妻双方明确约定由一方承担的房产债务。但这种约定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若债权人不知该约定,仍可要求夫妻双方承担,不过承担后可依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房产债务,比如用房产抵押借款资助远方亲戚购房。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益未用于共同生活所产生的房产债务。
当探讨哪些房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分割的问题时,除了明确房产归属,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个人房产在婚后有增值部分,这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的分割规则也需了解。一般而言,自然增值通常仍属于个人财产,但若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导致的增值,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若一方婚前购买房产支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在离婚分割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补偿的。如果您对这些房产离婚分割的细节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处理,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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