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救女童被撞反担责一般不属于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此类事件中,救助者救助女童的行为本身是值得肯定与鼓励的,但法院判定其担责可能是基于对事故发生过程等具体情节的综合考量,比如救助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如果单纯是为救助他人生命健康而实施的合理行为,在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不应担责。所以,仅说救女童被撞反担责不能简单归结为紧急避险,需要具体分析事件细节及各方行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以准确判定责任归属。
二、救女童被撞反担责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救女童被撞反担责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从法律角度,依据《民法典》,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好人法”条款,鼓励见义勇为之举。若救助人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女童生命安全而实施救助行为,正常操作中发生碰撞,不应担责。
但如果救助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则可能需担责。比如救助人在救助时严重违反交通规则,且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那担责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以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定是否担责。
三、救女童被撞反担责是否有悖法律公平原则
从一般法理来看,救女童被撞反担责可能看似有悖法律公平原则,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民事主体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若救助者在救助女童过程中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救助行为被撞却担责,这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例如救助者为避免女童受伤害,采取合理避险行为导致自己被撞,此时让其担责不合理。
然而,如果救助者在救助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如违反交通规则等导致被撞并造成他人损失,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担责则具有一定合理性。因为法律在保障救助行为的同时,也需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说救女童被撞反担责就有悖公平原则,要结合具体过错情况判断。
当我们探讨救女童被撞担责属于紧急避险避险这一话题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紧急避险后,因避险行为造成他人较小损失的,是否需要给予适当补偿。另外,若在认定紧急避险过程中存在争议,又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解决。救女童被撞这样的英勇行为应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而这些相关的后续问题也关乎着每一个可能处于类似情况的人。如果你对紧急避险的认定标准、补偿规则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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