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按揭房归属如何认定
离婚时按揭房归属认定较复杂。首先要看房屋购买时间,若在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双方或一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该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二、离婚按揭房增值部分权益分割咋算
离婚时按揭房增值部分权益分割计算方式分情况而定。
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并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增值部分计算方法为:首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首付+已还贷款+剩余贷款)的比例,再用该比例乘以房屋增值额(离婚时房屋价值购房时房屋价值),得出的就是非产权方应得的增值部分补偿。
比如,购房时房价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婚后共同还贷30万,离婚时房价涨至200万。共同还贷占总房款比例为30÷(30+30+40)=30%,房屋增值额为100万,那么非产权方应得增值补偿为100万×30%=30万。
若双方婚后共同购房并共同还贷,增值部分通常均等分割。
三、离婚按揭房增值部分分割法律上咋定
离婚时按揭房增值部分的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形。
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一般根据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占总购房款的比例,乘以房屋增值额来计算。
若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按揭还贷,增值部分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平均分配。
实践中,房屋增值额计算方式多样,法院一般会综合购房成本、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若双方就增值部分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在探讨离婚按揭房归属如何认定时,除了明确房产归属本身,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当确定了按揭房归属后,未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该如何补偿,这其中涉及到本金与增值部分的计算方式。另外,若后续房贷的偿还出现问题,对双方的信用记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都是在处理离婚按揭房归属时可能遇到的实际状况。如果您对离婚按揭房归属认定以及相关后续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家为您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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