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非本农村集体成员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可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并获得相关拆迁利益。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仅本集体成员有资格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所以非集体成员无法继承宅基地。不过,宅基地上房屋属个人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
2.涉及拆迁时,非集体成员继承人能获得基于房屋所有权产生的拆迁补偿利益,像房屋价值补偿等。但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部分,非集体成员通常无法获得。
3.实践中,需依据具体拆迁政策来明确补偿范围和标准。建议非集体成员继承人在遇到拆迁情况时,及时了解当地拆迁政策,与拆迁部门积极协商,明确自身应得的拆迁利益。同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非集体成员继承宅基地附属房屋是否受法律保护
非集体成员继承宅基地附属房屋受法律保护。
依据《民法典》,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无论继承人是否为集体成员,均有权继承。
不过,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因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非集体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所以,非集体成员继承房屋后,只是基于房屋所有权而获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益。在此情况下,房屋不得翻建、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三、非集体成员继承宅基地拆迁利益是否合法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非本集体成员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可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非集体成员能获得房屋对应的拆迁利益,这是合法的。
根据《民法典》,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属公民个人合法财产。若遇拆迁,房屋价值补偿部分可由继承人继承。不过,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通常归集体成员,非集体成员继承人无法继承这部分补偿。
所以,非集体成员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拆迁时,可获得房屋价值补偿等拆迁利益,一般合法,但不能获得单纯基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利益。
在探讨非集体成员能否继承宅基地拆迁利益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便非集体成员继承了拆迁利益,后续可能面临的权益使用限制问题。因为宅基地有其特殊性,非集体成员在使用继承所得的相关权益时,可能会受到一定政策约束。另外,继承拆迁利益后,涉及到的产权登记变更等手续也是需要妥善处理的。如果你对非集体成员继承宅基地拆迁利益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继承过程中的具体流程、法律规定等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困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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