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很好理解,即被告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主要营业地等。
合同履行地则根据不同类型合同有不同确定方式。例如,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此外,合同双方还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需注意,具体案件的管辖确定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二、合同争议异地管辖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合同争议异地管辖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异地法院管辖。需满足以下条件:
有书面协议:当事人需在合同中以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法院,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在纠纷发生后达成选择管辖的协议。
选择范围合规: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中选择。
明确且唯一: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应明确且唯一,若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该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
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不能通过协议改变。
三、合同争议外地法院有无管辖权呢
外地法院可能有管辖权。合同纠纷管辖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若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包括外地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那么外地法院有管辖权。
其次,没有约定管辖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外地,外地法院有管辖权。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较复杂,有约定从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所以,外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要结合约定和法定管辖规则判断。
当探讨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是啥时,除了基本的管辖界定,还有相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是否有效这一问题很关键,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导致管辖变更。另外,涉及多个合同履行地时,如何确定具体由哪个合同所在地法院管辖也较为复杂。这些都与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密切相关。如果您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对于管辖范围、管辖条款效力以及多履行地管辖确定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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